第 5 章:生产数据
本章节旨在打通皮革供应链各环节,对提供半加工原料及原生原料的供应商开展风险评估与等级评定。对于以半加工原料为生产起点的企业,其供应商参与 LWG 审核的情况将被纳入评估范围。依据企业的业务运营范围,分包商是否需按本节要求接受评估,需结合引言部分说明判定。
对于部分机构而言,部分问题可能不适用,但所有制革企业均可通过对自身业务类型对应的适用问题进行按比例计分,获得满分 100 分。若制革企业的业务涵盖多个类别,则需回答所有适用问题,并同样按比例计分。
针对问题 16(Q16),分包的定义适用如下规则:
分包(Sub-contracting)
LWG 将分包定义为:一家机构与另一家独立机构签订协议,委托其完成一项或多项业务的合作模式(无论是否支付费用)。集团公司旗下的各机构不属于相互独立的范畴,因此机构间开展的业务合作不视为分包安排。本认证不接受其他关于分包的定义。
对外分包(Sub-contracting out)
对外分包是指被审核方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代其完成相关工作的行为。在此情况下,受托开展的分包业务需纳入审核范围。根据分包业务的不同类型,审核要求的深度也会有所差异。若承接分包业务的合作方具备采用《制革企业审核规程》(Leather Manufacturer Audit Protocol)接受审核的资质,则无论其承接的具体业务类型为何,均须执行该审核规程。
对内分包(Sub-contracting in)
对内分包是指被审核方接受第三方独立机构委托,为其代完成相关工作的行为。
向贸易商采购原料的数量核验要求(Verification of amount of material obtained from traders)
若制革企业从贸易商处采购半加工原料,审核人员需核验以下两项内容:一是供货贸易商是否为 LWG 认证贸易商(LWG Approved Trader);二是企业从该贸易商处采购的 LWG 认证来源原料数量。
需特别注意的是,通过 LWG 审核的贸易商,其经营的原料既包含来自 LWG 认证生产设施的产品,也包含非 LWG 认证生产设施的产品。贸易商必须通过明确方式区分这两类原料的来源(例如采用不同的托盘罩、设计不同的装箱单、在发票中标注不同数据等)。
在本次审核计分中,仅认可以下两类原料:
- 贸易商从 LWG 认证生产设施采购的原料;
- 带有可区分标识、能够证明源自 LWG 认证生产设施的原料。
接受审核的制革企业有责任向供货贸易商明确自身采购要求,并确保所接收的原料可追溯至 LWG 认证生产设施。
若制革企业从单据贸易商(即不实际接收或仓储原料,仅从事原料买卖交易的贸易商)处采购原料,则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获得对应分数:
- 有明确证据证明原料源自 LWG 认证生产设施;
- 原料由该生产设施直接发运至接受审核的制革企业。
所需证明文件包括货运提单(Bills of Lading)、发票(Invoices)、装箱单(Packing Notes)等。接受审核的制革企业需在审核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否则该部分原料将无法获得对应分数。